昌吉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02


(招标编号:Z11010017JW000016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50万元,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 供货、安装服务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且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投标;

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 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不能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

8.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正式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1日10时00分到2024年06月04日19时00分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0日10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昌吉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污水 处理工程材料(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程资料、移交、质保等工作内容。招标 范围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施工周期:2024年6月25日--2024年9月30日。

3.施工地点:昌吉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4.质量要求:合格,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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