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打捆招标
1.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打捆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一:主机加固和探针采购
2.1.1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1.2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内容为主机加固及控针7套,并完成安装、软件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合同设备到场,并完成安装配置。
2.2项目二: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
2.2.1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2.2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内容为网络安全设备1批,包括日志审计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工控入侵检测系统、主机安全加固系统、工控漏洞扫描体系统、运维安全审计系统等,所有系统安装调试后,完成网络等保三级测评工作,并提供等保测评报告。详见技术规范书。
2.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合同设备到场,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等保三级测评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3项目三:工控安全审计系统采购
2.3.1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3.2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内容为工控安全审计系统1套,并完成安装、软件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
2.3.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合同设备到场,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项目四: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
2.4.1建设地点:内蒙古通辽市。
2.4.2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内容为网络安全设备1批,包括但不限于USB安全管理系统、II型网安监测装置、网安监测平台、日志审计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工控入侵检测系统、主机安全加固系统、工控漏洞扫描体系统、运维安全审计系统等,所有系统安装调试后,完成网络等保三级测评工作,并提供等保测评报告。详见技术规范书。
2.4.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到货及安装,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等保三级测评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网络安全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收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3日23时59分起至2024年06月30日23时59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11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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