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周瑜墓片区EPCO工程总承包(评定分离)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04

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周瑜墓片区EPCO工程总承包(评定分离)招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周瑜墓片区EPCO工程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2212-340124-04-05-726200
1.4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城市更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周瑜墓片区EPCO工程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BFNGZ01176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NGZ01176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2.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合同估算价:90000万元
2.8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北至庐巢路,西南至周瑜大道,东至东大河。建筑工程总投资约40000万元,市政工程总投资约20000万元,设计费约54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3.5公顷(约合352.5亩),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绿地率22.3%。主导功能:老旧小区改造、商业、社区服务、历史遗迹、休闲游憩、文化展示、观光游览。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新建地上建筑物及地下车库、既有建筑改造提升、拆除工程等)、景观工程(铺装、绿化、停车位、标识、水系、亮化、景观小品等)、市政工程(道路、排水、泵站、强弱电等)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市政排水管道最大管径为1.5米,市政道路为城市次干路。具体以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1)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施工图设计(含规划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深化、协助施工图审查)等。
(2)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等全部项目内容。
(3)项目运营,运营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具体以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运营管理、品牌推广、营销策划等运营服务内容。本次招标运营期10年。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设计、勘察、施工、运营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第①和②项条件,或单独满足第③项条件:
①建筑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市政设计资质具有下列要求之一:A.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B.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C.具有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4)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市政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运营单位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
房建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房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市政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市政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房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市政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房建施工负责人与市政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3.1.3.1设计业绩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在一个合同中体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所提供的业绩金额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3.2施工业绩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合同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在一个合同中体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所提供的业绩金额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3.3运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运营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商业运营项目业绩(商业运营内容须同时包含招商和市场推广)。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5家;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2)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3)勘察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4)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6)运营资格;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1(1)和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对应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10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您当前尚未登录,请在下方登录查看后续内容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 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 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 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 全方位提高企业 知名度和形象。

登录/注册账号
登录账号获取详细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