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尾工工程和全厂建构筑物维护项目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1303-44-02-086076
投资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尾工工程和全厂建(构)筑物维护项目
标段(包)名称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尾工工程和全厂建(构)筑物维护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法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范围及规模
(1)招标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尾工工程和全厂建(构)筑物维护项目
招标编号:0724-2420N1353008
(2)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石化区滨港路8号
(3)工程规模: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2×60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尾工工程和全厂建(构)筑物维护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4)项目工期(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2年,采用“1+1”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协调、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报建手续办理、包竣工验收。承包人应按照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合同全部内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涨价因素及相关政策调整因素等,结算时除合同约定外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招标内容
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期(交货期)
尾工工程和全厂建(构)筑物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件并以其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500万及以上工业厂房或房建施工或市政施工或建(构)筑物维护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合同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资料,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及合同金额。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后查看)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6月4日00:00(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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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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