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名称:2024年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90400
最高限价(元):890400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名称:2024年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元):890400
单位: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因采购单位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2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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