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河北华电冀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登录后查看)
整体光伏区场址海域面积为7268.47亩,距海岸边最近距离约480m,最远距离约5610m,水深2m~10m之间。本项目与国电50万光伏、国华50万光伏和中电建30万光伏项目共建一座陆上500kV汇集站,汇集站用地面积134.8亩,中心点坐标为E119.211°N39.481°,距离光伏场址区西侧约7km处。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交流侧规划装机容量约为450MW,最终装机容量不超过500MW。承包人应优化设计方案,尽可能增加装机容量(勘察设计费不以装机容量的增加而调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在接到发包方开始相关设计工作通知之日起,90日内完成地质详勘和地形图测绘工作并提供成果文件,4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30日内完成首批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供纸质版蓝图,9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供纸质版蓝图,45日内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并提供纸质版蓝图。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登录后查看)
勘察设计
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范围为项目除陆上升压站、送出线路工程及先导区工程以外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如有);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设计文件与图纸的整理归档、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参与开展项目科技创新相关工作:参与精品工程创建、参与智慧数字基建(运维)系统创建、设备选型、设备和PC总承包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制;其他应由承包人完成的技术服务等勘测设计任务;发包人委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服务。
本工程与升压站及送出工程设计分界点为陆上升压站外墙,升压站外墙以外的为本合同范围。不含升压站及送出工程,但应配合提供海上光伏区、集电线路载荷、负荷等相关设计技术参数。
备注: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技术文件。
1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勘察设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同时满足①设计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勘察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9.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独立承担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国内的海上风电或海上光伏或滩涂光伏项目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工作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0411:12到2024-06-1117: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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