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571654.25元
采购需求:
对现状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和运土回填。
标包1(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571654.25元
标包1最高限价:571654.25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_标包11(项)对现状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和运土回填。571654.25571654.25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06-2614:30:0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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