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4年-2026年钢管桩产品及服务招标
1.1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工程建设实施需要,预计采购全省16地市1314站的钢管桩产品及服务,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备注
1
钢管桩产品及服务
包含小直径钢管桩(桩径<500mm)产品或大直径钢管桩(桩径≥500mm)产品及单管塔钢管桩打桩费。
站
1314
7800.24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1.3采购规模: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6955.00万元,含税预算金额7800.24万元,其中小直径钢管桩(桩径<500mm)产品、大直径钢管桩(桩径≥500mm)产品增值税税率按13%测算、单管塔钢管桩打桩费增值税税率按9%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1.4质量标准要求或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1.5框架有效期:自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两年。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原合同未执行完毕的,待原合同份额使用完毕,切换到本项目合同开始执行。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采购方式:招标。
1.8供货及安装时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1.9保修期:自签署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单第二日起两年。
1.10本次集中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中标人数量为4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29%
1592.97
440.43
2033.4
聊城、淄博、枣庄、威海
20%
1140.49
284.66
1425.15
滨州、菏泽、青岛、日照
8%
415.68
115.43
531.11
临沂、烟台、潍坊、泰安
100%
5482.34
1472.59
6954.93
/
综合排名
预估中标份额
产品
预估不含税预算
(万元)
施工
预估不含税预算
(万元)
合计预估不含税预算
(万元)
实施地域
第一名
43%
2333.20
632.07
2965.27
东营、济南、济宁、德州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合计
注:产品为小直径/大直径钢管桩产品、施工为单管塔钢管桩打桩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3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钢管桩类业绩。
2.4本项目所采购的投标产品(钢管桩)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非代理商投标承诺函。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③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
2.6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任一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此处人员与本项(1)或(2)或(3)中的人员一致。
注:①每类人员要求中一人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两人分别具备对应的通信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符合上述要求。
②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和2024年1月(含)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各地市分公司列入各地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及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2.1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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