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服务单位入围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服务单位入围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服务单位入围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3.标段划分:1个标段。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财务审计。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所委托业务进行审计,向招标人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报告;入围数量:入围数量5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并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无法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或经审计报表的,请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下列情形,①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②近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③近3年内负责审计的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未发生财务审计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509:00至2024-06-12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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