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行生产中心负载均衡设备原厂标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银行生产中心负载均衡设备原厂标准服务项目
(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GC2024ZB0063
受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夏银行生产中心负载均衡设备原厂标准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三、项目名称:宁夏银行生产中心负载均衡设备原厂标准服务项目(二次)
四、招标内容:宁夏银行生产中心负载均衡设备原厂标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缴纳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人独立中标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案例(至少提供2份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原厂商直接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或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达到行政处罚所规定的“较大金额罚款”,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以开标会议当日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注:(1)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至代理机构登记,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投标人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登记,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4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银川市。
2.逾期送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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