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先锋镇屋顶分布式光伏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2024071
2.项目名称:寻甸县先锋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本项目所需全额投资资金由成交的合作企业自行筹集,采购人不投资。
5.开发建设内容:成交的合作企业以资金、建设、技术、维护管理和市场运营管理等
优势到寻甸县先锋镇进行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同时建设相应的防
护、监控、维护等配套设施。
6.期限要求:“建设期+运营期”为20年(运营期限因国家、省、市有新政策的以国
家、省、市相关规定为准)。
7.计划工期:成交的合作企业及时到涉及村委会开展相应外调、勘验、设计工作,60
日历天之内项目必须实质性开工建设。在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施工力
度,连片推进,确保如期并网。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采购人各项要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备案、设计、安装、验收、运维应符合国家、省、市、县及行业相关管理规定;
符合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并与周边建筑
物、景观等相协调,安全美观、有序发展。
9.合作方式:采购人不参与实质经营,成交的合作企业应在寻甸县内注册成立项目公
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并由新注册的公司独资建设、管理、运营并签
订合作协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或改变、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
项目相关条款无法实施、项目无法合作的,项目自行终止,成交的合作企业已投入的
成本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1标段包括大竹箐、打磨箐、大窝铺村委会;2标段包括
富鲁、普鲁、鲁土村委会;3标段包括窑上、白子村、木龙马村委会。(潜在供应商
只能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报名及磋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2.本次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3.分包:除投资和运营不允许分包外,允许专业单项进行分包,但须经采购人核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
时参加该项目;
4.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
同);
2.方式
2.1获取: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
公章);③报名人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副本均可)。资料不
全者,恕不接受报名事项。
2.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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