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恒昇煤业矿道路硬化亮化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05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恒昇煤业矿道路硬化亮化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恒昇煤业矿道路硬化亮化工程已由恒昇煤业[2024]1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恒昇煤业矿道路硬化亮化工程

2.2建设地点:*****。

2.3项目编号:SXDX-TY-2024-049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恒昇煤业矿道路硬化亮化工程,拟对矿区内工广道路进行修缮,对破损路面进行基层修复628m2后,对矿大门进矿公路至坡底、三防库门前至副立井电缆桥架、井口库至四层宿舍楼等7602.94m2路面铺设中粒式沥青混泥土5cm,更换道路直流电LED了字形铝制路灯70盏,高度5m,并对人行道、卡边石进行修缮。

具体施工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恒昇煤业矿道路硬化亮化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6月5日8:00至2024年6月12日18: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招标-长沙县自来水提升工程(一期)设备招标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长沙县自来水提升工程(一期)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XSCG-F202404190032

采购标段预算:3928923.31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3928923.31元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规格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以上文件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以上文件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3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等,提供完整财务报告、并进行说明即可。

1.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供应商具有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2)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3月-2024年5月。

(3)参照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接受合同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下载招标文件。

2、……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6-26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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