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公司硅钢薄板事业部转炉一次除尘提标改造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钢公司硅钢薄板事业部转炉一次除尘提标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钢公司硅钢薄板事业部转炉一次除尘提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
2.3建设规模:3952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17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新钢公司硅钢薄板事业部转炉一次除尘提标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环保专篇、消防专篇等)、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等)、软件编程、地质详细勘察、地下障碍物破除与地基处理、设备材料采购与供货、建安施工、系统调试(包括单体设备冷试车、系统联动冷试车、系统热试车、试生产组织和达标指导)、竣工验收(含资料交付)、培训与服务等全过程。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名单。
4、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
6、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一项100t转炉声波团聚和100t转炉OG系统改造(或新建)的E或EP或EPC业绩,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材料原件扫描电子文档。其中声波团聚系统必须为独立的、成套的除尘器,声波团聚出口烟尘颗粒浓度≤10mg/Nm³,且需提供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只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专业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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