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展陈工程艺术文化空间展示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人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展厅广告、模型、环境布置制作及运输、调试等,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招标控制价:1333797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交货期:按招标人需求分批次到达现场。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且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要求。
质量保证期:全部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的12个月;需安装、调试的产品,自全部产品安装完毕、调试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备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至少12个月。并保证质保期时间不低于招标人施工合同所规定的的质保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6月6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1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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