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工人文化宫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工人文化宫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7240001)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职工活动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对长治市工人文化宫进行环境提升改造,改造范围为17457㎡。
工程、灯光夜景工程、管线入地工程、给排水及海绵城市工程以及水质生态维护工程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招标内容:长治市工人文化宫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前期概念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现场相关技术服务);并按照建设单位确认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采购、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业主完成相关工作。
建设地址:位于潞州区……
内项目区北临新市西街,东、南临莲花巷,西面为民居。
计划工期:3个月
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001第一标段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未列入“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4.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6日18时00分至2024年06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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