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信息产业园11-12层装修项目B座材料供应分包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上饶市信州区信息产业园11-12层装修项目-B座材料供应分包。
2、项目建设地点:信州区信息产业园。
3、项目服务内容:包括电子感应门,定制木柜等材料供应服务。
4、建设工期: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30天内完成。
二、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及随机抽取时递交的材料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江西人社”APP的完整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另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西人社”APP,以便开标会现场查验,外省投标人下载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无法现场查询的无效),如拟派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必须为原退休单位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3)提供开标当月前36个月内家具供应业绩;本业绩由投标单位提供1种以上(含1种)能证明投标单位家具供应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并提供相关供货请款发票原件(发票时间在招标发布之前)。
(4)提供报价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缴费专用收据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随机抽取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
2、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电子营业执照可提供打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报价(提供报价承诺函):
本项目材料分包金额约为495272.07元。(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金)
四、开标时间:
招标人定于2024年6月11日15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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