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消防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ZY24-XA504-FW357
1.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消防劳务外包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根据西北销售《关于宝鸡分公司消防劳务外包的批复》(西油销〔2024〕112号)和《关于郑州分公司消防劳务外包的批复》(西油销〔2024〕115号),实施消防劳务外包。
项目计划投资额589万元(含6%增值税),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所需服务商数量为1家,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各标段对应分公司签约履行。
标段(标包)划分:
第一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公司宝鸡分公司以消防劳务外包方式使用21名消防人员,负责企业内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扑救工作,服从驻地政府调动参与相关火灾扑救等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企业内部消防预案编修、防火档案建立,企业内部消防设备设施(含消防车辆)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企业内部其他消防和有关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工作,估算金额216万元(含6%增值税);
第二标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公司郑州分公司以消防劳务外包方式使用31名消防人员,负责企业内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扑救工作,服从驻地政府调动参与相关火灾扑救等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企业内部消防预案编修、防火档案建立,企业内部消防设备设施(含消防车辆)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企业内部其他消防和有关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工作,估算金额373万元(含6%增值税)。
2.2实施地点:各标段对应区域内的指定地点,即第一标段:陕西宝鸡;第二标段:河南郑州。
2.3服务期限:2024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须具有消防劳务外包业绩(附业绩合同、发票扫描件及发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发布时间之后))。
3.4人员要求:每标段配备消防队队长(即消防指挥员)1名,须为年龄45岁(含45岁)以下的男性,具备三年(含)以上消防灭火救援经验或五年(含)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验,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3.4.1持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转业证,且持有消防灭火救援指挥人员资格证。
3.4.2持有由武警消防总队(支队)颁发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书,且持有国家职业等级资格证(工种为消防员)。
3.4.3持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
消防队队长(即消防指挥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退伍证、资格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政府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验(年限)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为准,若为退伍消防官兵以入伍时间为准。人员配备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5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6月08日至2024年06月13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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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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