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甲铺至将军墓改建工程(省道S343临清至和顺公路野沟门水库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放甲铺至将军墓改建工程(省道S343临清至和顺公路野沟门水库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野沟门水库重建及宋家庄川分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7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信都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省、市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信都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起自信都区放甲铺村西,向西南新建,在将军墓镇东侧与省道S343相接,全部为新建路段,路线全长9.656公里,设大桥14座,养护中心1处。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含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附件1中所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不适用)、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工程勘察资质不适用),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1.2财务要求:满足本招标附件1中所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3.1.3信誉要求:满足本招标附件1中所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3.1.4主要人员要求:满足本招标附件1中所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3.1.5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100:00:00至2024-06-17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309:0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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