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伊滨区旅游资源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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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B-LY-2024038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伊滨区旅游资源普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8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一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伊滨区旅游资源普查项目 288000.00 288000.00
最高限价:288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全面开展伊滨区旅游资源实地普查,按要求逐级审核报送相关旅游资源信息并进行评价;完成旅游资源各类普查表填报工作,编制《伊滨区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含附图和资源名录)》《旅游资源普查图集》等成果;完成全省旅游资源数据平台录入工作。根据文旅部门要求,完成伊滨区旅游资源普查其他相关工作。
(2)服务周期:6个月;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同一采购包的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3.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06月2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6月2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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