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大坝三期新建燃料管控中心大楼项目EPC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三期新建燃料管控中心大楼项目EPC工程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镇内,北距银川市67km,东北距青铜峡市区约17km。北距大坝火车站约4km。厂址紧靠包兰铁路西侧,银川盆地西南缘,黄河左岸Ⅳ级阶地上。南邻跌龙坑沟,北依滑石沟,西部和南部为低丘环绕,东距阶地前缘约1.7km。一、二期为4×330MW燃煤机组,一期工程二台机组于1991年建成投产,二期工程二台机组于1997年建成投产;三期为2×600MW亚临界凝汽式直接空冷燃煤机组,5号机组于2009年4月投产发电,6号机组于2009年3月投产发电。四期为2×660MW燃煤机组,#7机组2018年建成投产,#8机组2019年建成投产。
为实现燃料全业务流程自动化及集中管控需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投标人负责设计并建设燃料管控中心楼及其附属设施,燃料管控中心大楼建设规模初步确定如下:建筑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长度约为66.5米、宽度约为18米,按三层设计(需设置电梯)及建设(一层层高6米,二、三层层高4.5米;机器人制样系统房间设置在一层,长8米×宽7.6米,地面荷载800kg/m2;机器人安装区域设置在一层,地面荷载为2500kg/m2;化验系统的房间设置在三层,长6米×宽4.9米,地面荷载不低于300kg/m2。),没有荷载要求的房间均按不低于300kg/m2设置;层高、荷载等需满足管控设备及系统的布置要求;设备基础由设备厂家提供资料后进行设计及施工(设备安装由设备厂家负责);管控中心大楼四周设置减震沟,防止周围汽车道路或者铁路的震动影响分析设备的精度。为满足设备安装及以后增容改造等要求,在设计建筑物内布局时,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建筑物框架内内尽量不设置(或少设置)立柱。楼顶结构荷载设计需满足后期安装光伏设施的荷载要求(并设置安装光伏设施的预埋件,间隔2米成网格布置),女儿墙高度不小于1.2米。本次为厂内新建项目,建筑物内所有上下水、消防水、采暖、配电等均从现有设施进行引接。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作内容包含对宁夏电力大坝三期新建燃料管控中心大楼的设计、采购、施工,对现有场地影响施工的设施进行拆除,协助招标人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政府要求的相关证件办理及验收等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2其他:2.2.1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签订合同后300天,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2.2服务地点:宁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房屋建筑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房屋建筑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房屋建筑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房屋建筑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母子的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2)【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1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7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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