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光伏特许经营权运营选定单位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受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光伏特许经营权运营选定单位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JCG-F2024-C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及服务要求 招标数量 合作期限
1 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光伏特许经营权运营选定单位招标 1.项目实施地点:金华市孝顺高级中学屋顶,新建学校屋顶面积约6300平方米(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合作模式:招标人提供安装场地(具体安装屋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中标人负责项目出资、建设及运营,招标人享受电价优惠。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1家 20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以现场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邮件报名发送至邮箱)
注:(1)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2)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人的投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协议(如有,加盖联合体各方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06月28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6月28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6月28日09:30时在金华市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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