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解放路烟叶储备库维修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许昌市公司解放路烟叶储备库维修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对该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司解放路烟叶储备库维修项目。
2.2招标编号:FDZ。
2.3项目概况:许昌市公司解放路烟叶储备库维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屋顶防水改造,平面面积5710平方米;2.原货运电梯更换2台;3.屋顶接闪带维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解放路。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施工标段。
2.7招标控制价:2106676.8元
2.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提供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②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④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存在行贿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和许昌市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报名;近五年来,在本招标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中标后无故不签合同、履行合同时出现违约、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等行为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法律纠纷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北京时间,下同)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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