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机场购置场务生产保障车辆设备项目招标
一、项目概况:
松原机场购置场务生产保障车辆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松原机场购置场务生产保障车辆设备项目
2.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2.3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台)
1
三合一扫雪车(进口)
详见技术规范
1
2
冲击波驱鸟炮
2
3
固定式全向声波驱鸟器
2
4
固定煤气炮
10
5
拖拽式**杀虫喷雾机
1
2.4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交货
2.5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694万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
3.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近三年内行贿行为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行为记录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被政府及行业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4年6月11至2024年6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0:30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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