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响水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响水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响行审投资审【202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土地复垦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度响水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度响水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2.2、项目概况:响水县响水镇与黄圩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包括响水镇(五河村、潘庄村、上兴村、小浦村)与黄圩镇(云彩村和大兴村)规划试点范围内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等工程;其中响水镇建设规模约1626.0591公顷,黄圩镇建设规模约1155.8455公顷。
2.3计划工期:计划于2024年7月开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025年6月底前完工,监理服务期约24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注:电子投标文件中填730天。
2.4招标范围:2023年度响水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建设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和要求:具有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3.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如果有)、总监理工程师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2024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如果有)、总监理工程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费凭证或提供印有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参保缴纳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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