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办公楼2024-2025年委托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办公楼2024-2025年委托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物业管理服务总体范围
1、华山路67号及顺益街39、41号共6层办公楼(面积3100㎡),包括:
一层:大堂、机房、档案室;
二层:集控中心、办公用房;
三层:办公用房;
四层、会议室、办公用房;
五层:会议室、会客室、活动中心、办公用房、阳光活动房;
六层:餐厅、机房。
2、停车位
门前有10个停车位。
(二)物业管理服务总体内容:
1、物业服务协调;
2、办公楼公共区域保洁;
3、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及停车位管理;
4、日常生活设施设备维护(乙方提供材料费);
5、前台接待及会议服务;
6、餐饮服务。
详见技术文件。
2.2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2.3采购内容:新能源分公司办公楼需要进行物业(安保、保洁、餐饮)管理服务,办公楼位于华山路67号及顺益街39、41号,共6层办公楼(面积3100㎡),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一层:大堂、机房、档案室;二层:集控中心、办公用房;三层:办公用房;四层、会议室、办公用房;五层:会议室、会客室、活动中心、办公用房、阳光活动房;六层:餐厅、机房。门前有10个停车位。物业服务人员按以往最低配置数量合计为15人:项目经理1人;安保人员3人;主厨1人;帮厨1人;切墩2人;餐厅服务员1人;面案2人;前台(兼会务接待)1人;保洁3人。
2.4服务期:一年。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食品经营许可证;②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工业办公楼或商用办公楼(不含纯住宅、商住两用)综合物业(含安保、保洁、餐饮)管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3年以上餐厅运营服务工作经历。须提供聘用合同,或社保交纳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有2项已完综合(含安保、保洁、餐饮)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业绩。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18日17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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