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湘西鹤盛2024-2025年烟叶回暖房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鹤盛2024-2025年烟叶回暖房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在建设期限内按需完成烟叶回暖房建设项目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具体技术、服务等要求见招标要求)。
2.2实施地点:(登录后查看)
2.3采购预算:2973522.92元(不含税,币种为人民币,以下同)。
2.4建设期限:1年。
2.5交货期限及数量:接到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后5个月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具体时间以接到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3提供2022年度的或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注册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视为满足资格要求。)
3.4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信用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③未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提供书面声明,若书面声明与事实不符,为不合格投标人)。
3.6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差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3.7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或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推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8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1投标人不得有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2日起至2024年7月2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双休及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时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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