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招标
一、采购条件
本天津市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00元,采购人为天津市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甲方车辆险承保及理赔服务,投保险种为: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3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5万元、乘客5万元),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代收车船税。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TRDY202405300010-01)天津市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TRDY202405300010-01)天津市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法人地位: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4.相关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需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5.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8.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9.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0.供应商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参与项目与网站注册……
4.2采购文件获取
4.2.1采购文件购买时间:供应商请于2024-06-1210:00至2024-06-14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采购资料。
4.2.2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914: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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