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2024年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12

吉木萨尔县2024年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木萨尔县2024年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已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2024】215号文备案)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吉木萨尔县2024年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2024年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
2.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木萨尔县老台乡、大有镇
3.投资额:5800万元
4.工期: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7月13日开工,2025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537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天(日历天)。

5.项目规模:煤改气部分:新建中压管道5.28km;新建低压管网9.5km及配套附属设施。煤改电部分:新建单回10千伏线路13.125km,新建双回10千伏线路5千米,0.4千伏线路94.758km,下户线70.65km,YJV-0.6/1-4*35铜芯下户电缆7.8km,新建柱上变59台,断路器2台,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6.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提供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设计后续服务。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规模的内容。

(3)设备采购及安装: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具备[五级](含)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本次招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电力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担任相应负责人。

(3)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设计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的可以兼任设计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设计: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电力单项工程项目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设计合同。

施工: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电力施工总承包项目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5.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相应负责人;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专职安全检查员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岗位;2)设计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电气、变配电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电气、变配电等相关专业配置齐全,满足项目设计需要且均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关键专业人数配置不得少于2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设计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请于2024年6月12日10:30时00分至2024年7月5日10时30分(节假日不休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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