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2023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2023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程监理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法人为沛县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沛县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沛县2023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沛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土方工程、绿化与生态修复工程、建筑工程等。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2.5本工程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拟对魏庙镇孙桥河实施环境整理清洁10000平方米、生态修复12145平方米,建设游步道210平方米、亲水平台1处、垃圾桶1个等;张庄镇八段河环境整理清洁32869平方米,生态修复25213平方米,建设好人亭1座、文化长廊1处等;大屯街道丰乐河环境整理清洁23900平方米,生态修复24069平方米,建设游步道101平方米等;龙固镇二干大沟环境整理清洁16200平方米,生态修复11487平方米,建设小游园1处;鹿楼镇刘庄大沟环境整理清洁11456平方米,生态修复13869平方米,建设健身设施1套、游步道155平方米等;栖山镇鹿口河环境整理清洁41000平方米,生态修复41054平方米,建设游步道700平方米等。项目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与生态修复工程、建筑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类似水利工程是指500万元及以上的河湖治理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②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住建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信用等级要求:/;
(8)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9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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