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理县总厂梭罗沟二级水电站水轮机泥沙磨损原因及治理方案研究项目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梭罗沟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理县朴头镇境内,系岷江右岸一级支流杂谷脑河上游的梭罗沟干流上,为梭罗沟干流梯级开发的第二级水电站,引水式开发。
上游由梭罗沟、牛心沟取水汇合后,经调压井引至两沟汇合口漫滩上发电。电站装机容量24MW,装有3台单机容量为8MW的混流式发电机组,年利用时数4546h,多年平均发电量10911 kW·h。工程以发电任务为主,并兼顾河流生态流量。
电站检修过程中发现水轮机导水机构及转轮磨损严重,导水机构主要磨损位置是导叶轴颈、轴颈处顶盖及底环抗磨面表面、转轮进口处下环止漏环、转轮叶片出水边与下环焊接处。目前电站机组平均1.5年进行一次大修,机组检修成本高。且叶片及导叶多次修复后翼型得不到保证,会导致运行工况恶化,导致机组出力降低、运行稳定性下降,影响机组使用寿命及发电效益。
结合机组河流的泥沙特性、水轮机结构型式、运行方式对梭罗沟二级水电站开展过流部件抗泥沙磨损研制,减少机组检修频次、延长其检修周期,提高机组运行的安全稳定性及可靠性。
2.2招标范围
根据抗泥沙磨损研究成果,对过流部件的结构型式、加工方式及使用材料等进行针对性优化,并结合机组运行效果对抗磨损效果进行验证。本次设备研制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3台适应高水头抗泥沙磨损的模压长短叶片转轮、转轮与主轴联接螺栓、大圆盘偏心导叶、与新型导叶相适配的底环、全不锈钢下止漏环、主轴密封定动环。
(2)1套新与新型导叶相匹配的顶盖、顶盖止漏环、顶盖抗磨板、导叶套筒和轴套及其附属设备。
(3)2台水轮机顶盖及相关设备的修复,含以下设备:顶盖止漏环、顶盖抗磨板、导叶套筒和轴套及其附属设备,修复后的设备需与新型导叶相适配。
(4)转轮与顶盖相邻止漏环、转轮与底环相邻止漏环的立面及下止漏环底面易磨损区域的碳化钨喷涂;
(5)完成3台机组拆、装、调试及相关工作,并提供该过程中的消耗性材料。(6)3台机组整体着色。
包括上述设备的设计、校核计算、制造、工厂试验和装配、包装、发运、运输,机组的现场拆、装、调试及相关工作;3台机组的拆、装、调试及相关工作需由具有承修类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的单位完成;提供完整的图纸和资料;对现场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验收等提供技术和监督服务;参加本合同设备的投运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本合同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编、归档及移交工作。
2.3工期要求
第一台机组于2024年11月15日前全部到货,12月1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第二台机组于2025年1月15日前到货,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第三台机组于2026年1月15日前到货,于2026年3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技术资质:发电机组研发或设计,制造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2.2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3.2.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等。
3.3供货业绩:
投标人近5年具有容量在8MW及以上、转轮进口直径在1.2m及以上的混流
式长短叶片水轮机转轮的研发、设计、加工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设计加工能力:
3.5.1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转轮加工的数控加工设备,并提供该设备的购买合同等证明文件;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5.2投标人具备CFD流场仿真分析技术,近5年有采用CFD流场仿真分析技术对同类型水轮机转轮进行优化并成功实施案例,并提供证明材料。
3.6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水轮机设备项目的经验。
3.7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其他
3.8.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商投标的。
(4)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为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联合体投标。
(9)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承包商未被列入单位承包商“黑名单”库;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6月13日至6月20日
4.3招标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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