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秦皇岛部分)保险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秦皇岛部分)保险服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秦皇岛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秦皇岛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秦皇岛部分)保险服务。建设规模:改建水文站10处,新建水文站8处,新建水位站23处,改建雨量站151处,新建雨量站39处,改建巡测基地2处;购置安装水位观测仪器、流量测验仪器、泥沙测验仪器、降水观测仪器、蒸发观测仪器、水温观测仪器、气象观测仪器、通信设备及其他等设备。2.1.2项目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2.2招标范围:2.2.1本项目工程土建及相关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2.2.3保险期限建设期:自下发保险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保证期:自建筑安装期保险期限结束时起算,向后顺延24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2.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作为唯一投标单位(以授权时间最早为准),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给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其他要求:3.1.3.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应提供,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3.1.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3.1.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7至2024-06-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0809: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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