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成都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招标
一、招标编号:CL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内容如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通过招标方式采购2家劳务派遣服务投标人,为其提供人员劳务派遣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实力、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6)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7)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本企业(全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网页界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本企业(全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标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息查询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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