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2024年共享型无线数字室分系统产品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18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2024年共享型无线数字室分系统产品招标

1.1招标概况:

为高质量完成室分业务发展,根据总部、区公司电梯、地停、室分专项覆盖项目要求,经主动与运营商沟通及实地勘察,分公司拟计划建设34个室内分布站点,拟建设小区已部分与业委会及物业对接,部分实现零进场费、零电费、零场租。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本次分公司需采购共享型无线数字室分系统平层4G+5G和电梯4G+5G两种产品。

2种室分产品总部及区公司未统一招标,商合平台无法下单,为快速解决客户需求,提升服务能力,计划采购2种无线数字室分产品,施工由2024年室分项目中标单位负责完成。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度集采目录》(综合部【2023】19号)中室分类运营物资未包含共享型无线数字室分系统产品等相关设备。基于以上背景启动本次采购。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数量、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项目预算:不含税196.64万元,税率13%,含税222.20万元(含一码到底标签费用)。

质保期:质保期为36月,质保期从买方对货物完成交货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期限届满前出现以下情况,协议可以提前终止:(1)卖方执行金额到达协议上限金额(2)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情形;如协议有效期届满后未发生上述情形,则协议有效期自动续延至以下任一日期终止:(1)卖方执行金额达到协议上限金额(2)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产品分类

物料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预估)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套)


1

平层4G+5G产品

近端接入单元

60

3388


2

远端覆盖单元

320

3410


3

数据处理单元

60

3718


4

电梯4G+5G产品

电梯设备

136

33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投标人应至少具备一份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全国同类产品(共享型无线数字室分设备销售或共享型无线数字室分设备交钥匙工程,其中共享型无线数字室分设备交钥匙工程业绩按照合同金额乘以90%计列)业绩,单份业绩金额不少于20万元;

(注: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

2.1.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具备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报告出具日期不得早于2021年1月1日)

2.1.5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6样品:本项目须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近端接入单元、远端覆盖单元、数据处理单元、电梯设备)的样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递交的样品须与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样品和最终中标后供货产品一致。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标包)项目的同一标段(标包)投标;

(1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标包)项目的同一标段(标包)投标;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开标日(投标截至日),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或划分标段(标包)项目的同一标段(标包)投标;

(14)招标人对投标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标包)项目的同一标段(标包)的投标。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9日09:00时至2024年6月24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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