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街道同位素园区征地青苗及地面附属物评估项目的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秦街投〔2024〕29号文件批准,受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秦山街道同位素园区征地青苗及地面附属物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嘉鼎晟采〔2024〕03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项目名称:秦山街道同位素园区征地青苗及地面附属物评估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
标项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一 秦山街道同位素园区征地青苗及地面附属物评估项目 1项 40 对秦山街道同位素园区等被征地区域范围内涉及的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进行相关测绘、估价等服务,征地区域主要位于杨柳山社区,总征地面积约200亩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地产评估师资格或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17日—2024年06月21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电汇/网银/现金
3.获取方式:投标人将资料扫描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及投标登记表(投标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资料后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4.领取标书时应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地址及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地址:海盐县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14时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14时00分。
开标地址:海盐县。
十、投标保证金:/。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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