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甜点脂奶油项目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甜点脂奶油项目
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付款方式:月结110天账期,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开票价格为实际销售价
4.项目地点:领航路
二、采购计划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批复。
三、采购需求
(一)产品要求
序号
品名
规格要求
单位
建议品牌
备注
预计年用量
清真需求
1
甜点植脂奶油
1千克
盒
维益或(同品质品牌)
需符合预包装标准要求
要求:植脂奶
17659
不指定
2
烹饪植脂淡奶油
1千克
盒
维益或(同品质品牌)
需符合预包装标准要求。
要求:植脂奶
49000
不指定
(二)执行标准:需符合国家预包装产品执行标准。
(三)交付时间:订单确认后3个工作日
(四)订单
订单及订单数量等信息以传真、电子邮件、通讯软件等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应在收到订单后当天,回传确认传真、电子邮件、通讯软件。
(五)验收标准
1.产品在首批供货时需提交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省级(含)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2.常规供货时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该批产品出厂检测报告。
3.依据合同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抽检,产品质量、包装、数量等需符合合同及订单要求。
4.产品包装上的标识(标签)需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生产日期、失效日期、保质期、警示标志、主要成分、厂家信息等)。
5.外购的冷藏食品在收货时,食品温度控制不超过5度;外购的冷冻食品在收货时,应冻硬,且无解冻迹象,表面温度低于零下4度。
(六)费用承担
供应商将产品从制造商运至采购人指定收货地点的全部运杂费、保险费、在采购人收货地点的装卸费由供应商承担。
(七)备货量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每月用量的50%备货数量,便于订单产品快速交付。
2.供应商不得立最小起订量。
四、供应商资质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类、含冷冻冷藏)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三)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目审问卷》(表格见附件)
(四)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相关法定机构颁布的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以食品为例: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HACCP或FSC22000体系认证,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证照,采购项目涉及国家法定环保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八)报名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资信及财务状况;能执行月结110天账期
(九)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十)供应商需按指定地点送货,节假日可正常供货
(十一)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处置及相关流程等信息见附件3)、非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4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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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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