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ZBN2024-059(2)
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综合单价人民币10.65万元
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人民币10.65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须提供)的会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经营企业为投标人的:供货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中药饮片。
②生产企业为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必须含有中药饮片。
注:以上均须复印件加盖红章,不加盖公章视为无效资质。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8日-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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