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西藏拉水电站交通保障工程环境监测与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19

 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西藏拉水电站交通保障工程环境监测与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扎拉水电站交通保障工程已于2022年5月完成了《扎拉水电站交通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8月3日,取得了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中心评审会意见回复确认;成立项目组开展了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合理确定了设计方案,于2022年9月完成了《扎拉水电站交通保障工程初步设计》,2023年1月18日,取得了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中心评审会意见回复确认;于2023年7月完成了《扎拉水电站交通保障工程施工图设计》,2023年8月2日,取得了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中心评审会意见回复确认。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拉水电站交通保障工程环境监测与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扎拉水电站交通保障工程

2.3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

2.4建设规模:工程全长134.605km,其中改扩建段路线长117.320km,完全利用段路线长17.504km,包含一处219.410m的长链。工程总投资/土建投资:

77121.12万元/60825.24万元,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

2.5计划工期:2024年7月至2026年12月,30个月。

2.6招标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以及实施阶段设计变更报告等技术文件要

求,负责承担扎拉水电站交通保障工程开工至环保、水保竣工验收期间的环境监测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报送环境监测报告(包含环境质量监测及陆生、水生生态调查与监测等)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并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配合委托人制定突发环境保护及水土流失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委托人完成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各阶段专项验收;完成环境监测及水保监测数据整编。监测频次主要为施工前开展水土流失背景值监测1次;扰动土地情况应至少每月监测1次;水土流失状况应至少每月监测1次,发生强降水等情况后应及时加测;水土流失防治成效至少每季度监测1次,其中临时措施应至少每月监测1次;水土流失危害应结合上述监测内容一并开展,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后1周内应完成监测工作。监测时段内每年利用遥感技术监测



1次。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的规定,根据结合项目区水土流失特点,确定本次水土保持监测共设17处监测点。施工期在路基工程防治区2处、桥梁工程防治区1处、弃渣场防治区3处、石料场防治区3处、砂砾石料场防治区1处、表土临时堆放场防治区1处、临时停车场防治区1处、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2处、施工便道防治区3处;自然恢复期对各防治区绿化区域进行监测,实现对区内水土保持措施进行全面监测。

2.7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服务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后续服务期限届满后为止。

(2)本标段环境监测与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期为:预计2024年7月~2025年12月。

(3)试运行期: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3)后续服务期:自交通保障工程投运之日起至本工程环保、水保专项验收完成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

3.2.2企业业绩要求:

(1)近10年来承担过(以完工类证明时间为准)或正在承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及以上四级以上公路工程生态环境调查或监测服务项目业绩。

(2)近10年来承担过(以完工类证明时间为准)或正在承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及以上四级以上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业绩。

上述两类业绩为同一合同或不同合同均可。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9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以上公路工程生态调查或监测项目负责人或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可与企业业绩为同一项目。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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