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办公区空调系统运行维保服务招标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办公区空调系统运行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6项目编号:HYZB-2024201
1.7项目概况:为确保分行空调系统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及时高效对空调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拟采购本项目服务供应商。本项目按照总造价21.6万元采购,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太原分行办公区空调系统设施、设备运行维保服务等服务。
2.2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2.3履约(实施)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295号光大银行。
2.4质量标准:维修配件和材料须符合国家规范及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
3.2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承诺可以开具供采购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含);供应商提供产品和服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对该项目配备人员进行专业管理,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有应急处置预案措施;供应商需提供办公场地、代理资质和10位员工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4供应商近三年至少具备1个同类项目业绩或案例(以合同为准,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之后);
3.5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经营范围需包含具有空调销售、安装、维修等服务,符合我行空调系统相关运行维保服务需求;人员资格须具备有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书;至少2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驻场值守服务(工作时间:7:30至19:00包括节假日);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以外接到维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
3.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无行业不良行为;
3.7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否则响应无效;
3.8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9供应商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凡被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3.10供应商须承诺中标(成交、入围)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3.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3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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