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臻红桑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桑黄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1项目编号:SDYC-2
2.2工程名称:沂源县臻红桑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桑黄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3建设地点:位于沂源县西里镇
2.4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改造高标准数字化桑黄菌种植大棚30个,新建办公楼、车间、冷库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5亿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3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交(竣)工验收、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并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5)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施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5日08:30-17:00(北京时间)
4.2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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