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二医院消防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招标
项目名称:龙岩市第二医院消防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3,330,000.00元
采购包1(龙岩市第二医院消防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3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4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23121100-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消防维保报务1(项)否详见招标要求。3,33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将被拒绝):1、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2)参照《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见招标文件
环境标志产品: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6-20至2024-06-28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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