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及下属子公司、代管公司禹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期间闲置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86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绍市财外〔201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的通知》(绍市财外〔2024〕2号)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越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及下属子公司、代管公司禹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期间闲置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绍兴越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及下属子公司、代管公司禹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期间闲置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具体分两个标段,01标段为集团本级及下属子公司第三季度期间闲置资金存放项目,02标段为代管公司禹诚公司第三季度期间闲置资金存放项目,两个标段独立接受报名。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求,存放时可由招标人决定分若干存单以便在中标银行存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1标-02标):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文。
(四)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同一家银行只接受一家分支机构报名(如有多家报名,以先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为准)。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符合招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绍兴市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投标文件材料。
五、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10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时。
2、开标地点:绍兴市
八、相关费用:
1、本次招标的代理服务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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