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2线连霍高速西出口至新店(K488098-K493599)段结构性修复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S312线连霍高速西出口至新店(K488+098-K493+599)段结构性修复工程,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三财公开采购-2024-11、SGZ[2024]268-GC073
2、项目概况:S312线连霍高速西出口至新店(K488+098-K493+599)段结构性修复工程位于陕州区连霍高速西出口,向西至新店村,全长5.501公里,路基宽61米,双向8车道,为结构性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维持原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对路基路面病害处理与结构修复;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4、招标控制价:38505787.00元
5、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筹;出资比例:各50%。
6、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9、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委员会共5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总工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5、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7月11日8时2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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