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兴高速2024年养护大中修工程监理单位招标
1、招标条件
准兴高速2024年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准兴高速2024年度养护大中修工程,包含本年度所有大中修工程,本次招标选取一家监理机构对上述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具体监理工作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2计划监理服务期: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12月14日,共计151日历天(上述服务期限仅作为投标人编制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执行,应同准兴高速养护大中修工程所有施工工期,其中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年)。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文)的规定,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及附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联合体各方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投标人与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未有过法律诉讼、仲裁、重组方案投反对票的,不属于准兴公司禁入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指拟委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截止期以投标截止月为准;若不足三年以成立年月开始计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3.8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围标、串标、转借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经查实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对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相应责任,赔偿对招标人及建设项目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3.10严禁中标人将项目转包或违规分包,经查实按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企业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7日17:00报名。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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