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区乐川村聚居点建设项目等两个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21

宜宾高新区乐川村聚居点建设项目等两个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高新区乐川村聚居点建设项目等两个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高新发改投资〔2024〕3号、高新发改投资〔2024〕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乐川村村民委员会、宜宾光禾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自筹、政府出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光禾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高新发改投资〔2024〕3号、高新发改投资〔2024〕49号)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乐川村聚居点建设项目等两个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宜宾高新区乐川村聚居点建设项目等两个项目,其建设内容包括宜宾高新区乐川村聚居点建设项目、宜宾高新区城乡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1)宜宾高新区乐川村聚居点建设项目:主要为居民住宅部分,总建筑面积约4.9万㎡。总投资约24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9300万元。业主单位为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乐川村村民委员会,代建单位为宜宾光禾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宜宾高新区城乡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高标准农田约500亩,新建农旅融合示范种植基地500亩、农产品仓储及初加工基地2500㎡,农业科普基地2000㎡,田间作业道路3公里;新建乡村振兴产业聚居点1处,改善周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实施水生态修复、污水垃圾处理、公厕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总投资约16000万元。本次招标的建设内容为配套建筑面积约10000㎡、总平景观等配套设施(含道路、管网等)约69085㎡,建安工程费约9900万元。业主单位为宜宾光禾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4计划工期:共300日历天。
注:1.具体开工日期以完成用地报批后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招标人有权按照项目建设进度需要,要求中标人提前完工。2.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及用地报批手续等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后,工期可顺延,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为准。除工期顺延外,中标人不得主张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如业主已有设计成果的项目,总承包方须无条件使用),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2.5.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设计、总平景观工程设计、边坡工程、排水处理以及项目所需的二次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工作以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5.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土建工程、总平景观工程、临时用水报装接入、临时用电报装接入(满足现场生产生活、办公等施工期间需要)、红线外场临时施工道路修建接驳、人行及车道与市政道路接驳、市政道路及设施的破坏后恢复等、规划核实(工程竣工测绘、竣工用地测绘)、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项目付费模式:建设期进度款按80%计取(其中建设期每月按不低于当月产值25%实际支付,剩余进度款计入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及利息补贴在项目建成后由业主根据结算审核金额,按中标的项目占用资金年化利率在不低于5年付费(等额本金方式,不计复利)。项目占用资金利息补贴按中标的项目占用资金年化利率计算,付费期内不作调整。
2.7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牵头单位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标单位可联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筹资企业(含金融投资机构等)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022:00至2024-06-2823:59(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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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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