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南村泰山庙前3号之8六楼档案室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24-06-21

海珠区南村泰山庙前3号之8六楼档案室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批准,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海珠区南村泰山庙前3号之8六楼档案室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海珠区南村泰山庙前3号之8六楼档案室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人: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村泰山庙前3号之8六楼

四、项目概况:包括消防气体灭火设施、消防喷淋灭火设施、安全防范监控设施、综合布线及配套等其他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参照设计图纸内容和招标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包括消防气体灭火设施、消防喷淋灭火设施、安全防范监控设施、综合布线及配套等其他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参照设计图纸内容和招标清单。

3、招标控制价:565315.90元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

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6月20日

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6月26日

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 。

如投标登记成功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少于3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发放招标文件开始之日即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八、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应持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登记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6、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办理投标登记及获取了本招标文件的。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7月11日14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4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

2、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1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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