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浓盐水蒸发结晶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浓盐水蒸发结晶项目已由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406-610623-04-01-41783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市子长市余家坪乡后滴哨村。
2.2工程规模:该项目处理规模为40立方米/h,项目总占地面积2900平方米,其中包括二次浓缩及蒸发结晶预处理车间(二层)、蒸发结晶车间(三层)、盐库,总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5项目估算价:6666.28万元。
2.6标段划分:EPC总承包一个标段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工程总承包能力,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申请人资格要求;项目部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4)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5)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6)信誉要求:申请人企业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网站可查询;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6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2日15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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