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抚宁支行合作餐饮服务公司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抚宁支行合作餐饮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抚宁支行合作餐饮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抚宁支行合作餐饮服务公司采购项目;
服务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抚宁支行本部及辖内三个营业网点(抚宁区长征路营业厅;抚宁区香营新村紫金香苑32-14号门店;抚宁区留守营南街如意家园);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抚宁支行合作餐饮服务公司采购项目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不良记录。
3.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秦皇岛市持如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不良记录承诺函。
注:以上证件均须提供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原件核查,投标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 秦皇岛市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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