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县白杨河五圣宫水文站至S303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新疆吉木萨尔县白杨河五圣宫水文站至S303省道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经昌州水字【2023】1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为IV等,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19.5~77.7m3/s,其中五圣宫水文站77.7m3/s,白杨河水库58.1m3/s,魏家村19.5m3/s。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左岸护岸19.68km(0+000~1+880(五圣宫水文站)段和4+100~21+900(白杨河水库至林区公路)段),新建左、右岸矩形断面排洪渠2.41km(综合治理长度)。
2.2总承包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含现场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全阶段、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2.3项目地点:吉木萨尔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近三年有2项类似工程业绩;
3.2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高级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1项;
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中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1项;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1项;
本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具体指:河道防洪工程或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下同);
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企业牵头,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依法限制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4.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2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21日10:00时-2024年06月28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10:30时(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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