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4-2026年室分微站一体化施工服务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新型、传统室分和微站的新建、改造、维护更新改造业务,涉及微站、分布系统、传输及配套机房等施工。本次采购范围不包括与客户联合攻坚项目、运营商重点项目、有战略合作的大型业主管辖范围内项目、创新项目等专项,以及与业主单位合作的单位的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原标段份额执行完毕或2024年9月1日起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或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服务名称及预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1
一体化施工服务
室分微站类
/
/
46369.00
采购预估金额:预估采购不含税金额46369万元,含税金额50542.21万元。其中共享保障标段金额为4637.00万元(不含税)。
1.2本次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共计是11个标段34个份额;其中10个常规标段(标段1-10)、1个共享保障标段(标段11)。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中标的常规标段最多标段数为2个。常规标段与共享保障标段可兼中。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标段
份额
实施区域
不含税金额(万元)
份额占比
标段1
(西安)
份额1
北区(未央、经开、高陵)
4132
22.00%
份额2
东区、临阎(新城、港务、灞桥、临潼、阎良)
3568
19.00%
份额3
西区(莲湖、碑林、沣东)
3192
17.00%
份额4
高新(高新、鄠邑区)
3005
16.00%
份额5
南区、周杨(雁塔、曲江、周至、杨凌)
2629
14.00%
份额6
长安(长安、蓝田、航天)
2254
12.00%
标段2
(咸阳)
份额1
渭城区(东风路以东,含秦汉新城)、泾阳县(泾阳县、泾河新城)、淳化县、旬邑县
2028
27.00%
份额2
秦都区(防洪渠东,不含北塬新城)、渭城区(东风路以西)、兴平市、武功县
1728
23.00%
份额3
秦都区(防洪渠西,不含装备产业园)、沣渭区(沣河以西)、彬县、长武县
1201
16.00%
份额4
渭城区(空港新城)、礼泉县、乾县
1051
14.00%
份额5
沣渭区(沣河以东)、三原县
826
11.00%
份额6
秦都区(北塬新城、装备产业园)、永寿县
676
9.00%
标段3
(榆林)
份额1
榆阳区(不含高新、农村)、神木县、神木县大柳塔镇、神木县锦界镇、府谷县
1690
45.00%
份额2
榆阳区高新、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区
1127
30.00%
份额3
榆阳区农村、绥德县、米脂县、佳具、吴堡县、子洲县、清涧县
939
25.00%
标段4
(宝鸡)
份额1
渭滨区、高新区、陈仓区、太白县、凤县
1502
60.00%
份额2
金台、千阳、岐山、眉县、扶风、凤翔、麟游、陇县
1002
40.00%
标段5
(渭南)
份额1
临渭北、临渭南、高新区、华州区、华阴县、潼关县
918
40.00%
份额2
韩城市、合阳县、澄城县、大荔县
712
31.00%
份额3
蒲城县、富平县、白水县
666
29.00%
标段6
(延安)
份额1
宝塔区、吴起县、志丹县
1169
70.00%
份额2
安塞县、子长市、富县、甘泉县、黄陵县、洛川县、延川县、延长县、宜川县、黄龙县
501
30.00%
标段7
(商洛)
份额1
商州区、商州区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1019
61.00%
份额2
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
651
39.00%
标段8
(安康)
份额1
汉滨区(汉江以北)、恒口示范区、平利县、镇坪县、岚皋县
788
54.00%
份额2
汉滨区(汉江以南)、旬阳县、白河县、汉阴县、紫阳县、石泉县、宁陕县
672
46.00%
标段9
(汉中)
份额1
汉台区、南郑区、勉县、宁强县、略阳县、留坝县
877
70.00%
份额2
城固县、洋县、西乡县、佛坪县、镇巴县
375
30.00%
标段10
(铜川)
份额1
南区
668
80.00%
份额2
北区
166
20.00%
标段11(共享标段)
份额1
西安1(北区、东区、临阎、西区)、咸阳
2040
44.00%
份额2
西安2(高新、长安、南区、周杨)、宝鸡、渭南
1391
30.00%
份额3
榆林、延安、铜川
696
15.00%
份额4
商洛、安康、汉中
510
11.00%
1.3承包方式:投标人对工程项目包工部分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投标人提供材料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招标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投标折扣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关于区域份额保障机制:
(1)严格落实对供应商履约份额管理,当常规标段出现符合启动情形的情况之一时可启用共享保障标段调整保障机制,由该标包对应的共享保障标包中标人承接需求,但应保证一个区域同一时段内有且只有1家供应商履约服务。
(2)共享保障标段内区域份额保障机制:当共享保障标段内出现符合启动情形的情况之一时可启用共享保障标段内区域份额保障机制,仅有1家其他中标人为标段内保障供应商时,由其承接相关需求;有2家其他中标人为标段内保障需求保障供应商时,按综合排名顺序承接相关需求;当一次区域份额调整涉及需求规模较大超出单一需求保障供应商剩余中标份额时,可由2家需求保障供应商同时承接,按综合排名顺序自行选择承接区域,但须保证一个区域只能有1家施工单位。保障供应商原定中标份额、价格和金额保持不变,新承接区域与原定中标区域共享中标份额。同时评估后续建设需求,报省公司同意启动该常规标段的新一轮采购工作。
(3)启动情形:
1)拟派订单量超出原定中标份额时。
2)一个常规标包内原定中标人不能满足需求时,具体情形如下:
①一个采购周期内供应商发生严重负面行为,或连续发生三次一般负面行为的;
②供应商月度考核得分60分(不含)以下,处以黄牌警告的,认定为一般负面行为;年度内累计被黄牌警告三次的,对其出示红牌的;
③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承接拟派订单,主动申请退出的;
④发生《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相关情形的。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4三类安管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②③人员要求(各标段间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复用,若复用,则只认可投标人所投标段中标段序号靠前的标段,标段序号靠后的不予认可。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人员1名。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人员1名。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人员1名。
注:须提供上述拟派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资质证书及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1.5.注册安全工程师: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注册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至少1名(若为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发证部门须为陕西省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注:如为自有人员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以及社保局出具的本单位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投标人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须提供投标人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签订的安全服务协议、选派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1.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室内分布多样化施工业绩累计合同金额至少300万元人民币(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交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2.1.7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陕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1.8投标人关系审核:
(1)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1.9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0分包转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及违法分包,须签订《不转包不挂靠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2.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1日18时00分至2024年6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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