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输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2.2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总工期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34/22-QT-01701
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
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落煤管、无动力除尘导料槽、干雾抑尘及滚轴筛、碎煤机漏粉治理)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5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输(卸)煤系统设备设施环保综合提升治理改造项目业绩,所提供的每项合同业绩内容必须同时包含火电厂输(卸)煤系统曲线落煤管、无动力抑尘导料槽、头部清扫装置(清扫箱)、干雾抑尘系统内容;且均已成功投运。(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2116:19到2024-06-27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209: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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